在近日召开的昆明市新农村建设推进会上,昆明市委提出,今年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四大工程”,市级财政将在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1.5亿元,专项用于新农村“四大工程”建设。
2006年和2007年,昆明市确定了325个自然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重点围绕农民增收、人畜饮水、“一池三改”、村庄建设、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等农民要求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开展工作。经过两年的试点,全市新农村建设从扶贫开发村、致富发展村、小康示范村三个层次,农户、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三个层面,由低向高,逐级争创。试点村基本实现“五通、四有、三改、两建、一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并有效探索出“领导联村、部门包村”的工作制度,以及企业援助、以工辅农的“村企共建”等行之有效的方式。
今年,全市新农村“四大工程”建设以“九有”为目标,以行政村推进为重点,以“一事一议”为抓手,以集中投入为主导,按照三个层次的“九有”目标要求,结合实际,一村一策,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四大工程”的同时,确定东川区红土地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茂山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甸沙乡以“整乡推进”的方式开展新农村建设;全市14个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的其他96个乡(镇)、5个涉农街道办事处各选择1个村委会共101个村委会,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新农村建设,至2009年6月底结束。
为确保“四大工程”整体推进,除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外,还采取多元筹资方式,使每个村的投入不低于400万元。此外,云南作为全国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省份之一,中央和省将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并与“整村推进”项目结合,按“一事一议”原则落实到具体项目。(完)(记者 李竞立 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