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合实际是解放思想的前提条件。解放思想就是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时期,人大工作也将会遇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难度会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注重研究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工作的实际与解放思想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思想、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人大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只要是不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只要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的措施都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要通过思想的解放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探索为发展大局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路子。
(三)创新履职是解放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一名组成人员,在工作实际中既要履行法定职责,又会面临解放思想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处理好二者关系,不仅影响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水平、能力和效果,也对个人能否正确履职是一个严峻考验,对个人是不是真正地解放了思想也是一个大测验。因此,我个人认为,应把思想的解放在履职过程中具体体现出来。
一是在履职中带头解放思想。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各种会议、检查、视察、议案建议等方式履职,代表还通过建议、批评、意见等方式履职。作为“一班之长”,不管是采用哪种履职方式,都应当带头解放思想,要勇于创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以新的思路,新的理念和战略眼光发表意见,研究问题和处理问题。争取以自觉主动的实际行动多少对他人起一点影响和带动作用。
二是在履职中宣传解放思想。只要坚持解放思想,履职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宣传解放思想的过程。要抓住和把握履职过程这个机会,把一些先进的思想,科学的事物,特别是那些对实际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东西,宣传到人民代表及广大的群众中去,宣传到各部门及其干部群众中去,对解放思想多少起一点促进作用。
三是在履职中支持解放思想。在履职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面对问题,不能简单地用一些条条款款去套,而应当进行全面分析。对那些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冒着风险,干实事,干大事的人和事,给予大力支持,人大从权力机关的角度要给予鼓励和弘扬;属于重大决策事项的,在审议时支持其顺利通过;属人事任免的,尽量支持其顺利得以任免。
四是在履职中深化解放思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地方人大具体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法律监督权。其实,解放思想和人大及其组成人员履职是辩证统一的,现有的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对几十年来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开放,锐意创新所取得成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总结。所以我们坚持自觉地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法规,本身就是在坚持解放思想。作为个人,一定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同时,人类社会历史永远都是变化的,运动的,发展的。所以,继续不断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仅要成为一种理念、意识,而且要成为经常性的任务。作为个人,在履职过程 ,凡遇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人和事,不仅要大力支持和保护,更要去帮助总结和深化,促进解放思想成为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永恒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