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贫困疗救助制度并轨运行使群众得实惠
去年以来,龙陵县在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制度,二者并轨运行,相互补充,使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从2007年开始,该县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住院报销封顶线由8000元提高为10000元;把慢性病门诊补偿病种由11种扩大为22种,分病种报销额度1000-3000元;把输血费、远程会诊费等纳入了报销范围;制定了重大疾病二次补偿方案,对全年住院费用累计超出1万元以上的给予二次补偿,最高补偿标准为2万元。
同时建立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制度。县委、政府拨出250万元专款,建立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制度,确定农村五保户、特困人口、特困残疾人、三属和在乡三等乙级以上的伤残军人、城镇低保户为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最高限额2万元。去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补偿减免救助167747人次,补偿基金945万余元;实施贫困医疗救助225人,补助金额45万余元。(完)(杨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