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后重建的建设任务和内容
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调整供水时间,防止供水系统二次受损,全力抢修供水管网系统,调用运水车辆流动供水,保证供水盲区用水次序,启动备用水源,抽调秧田冲地下水补充水源;及时组织城市照明损坏设施的维修和更换,架设受损线路。补植补种受损绿化,大面积喷洒防冻剂。
四、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供水系统:在3月底以前完成水表和100㎜以下给水管的抢修;8月前完成2000立方米清水池的重建,12月底以前完成100㎜以上给水管的重建工作。
街道照明:在4月底全部完成路灯及线路修复、更换。
街道绿化:3月底前完成全部受损植物防冻剂喷洒,4月至12月分片分段组织补植补造。
五、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措施
(一)责任主体
供水系统恢复重建由建设局给排水公司实施;街道照明恢复重建由建设局组织市政工程队实施;街道绿化由建设局组织园林绿化队和绿化承包管护单位实施。
(二)工作措施
在系统内抽调人员、车辆和设备全力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证如期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六、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和完成情况
重建目标:供水方面,重建恢复35.46公里,水表12.5万块,阀门3.5万个,清水池1座;街道绿化方面,补植补种各类花草树木59.6万株,草坪34万㎡;街道亮化方面,重建恢复路灯2.3万盏,路灯线路32千米。
完成情况:供水方面,管网2.6公里,水表3.3万元块,阀门1.2万个;街道绿化方面,植物喷洒防冻剂11万元株,草坪9万㎡;街道亮化方面,路灯0.4万盏,线路4.5公里。
七、灾后恢复重建的总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方案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具体为:
供水系统、街道绿化、街道亮化恢复重建共需资金8295.62万元,由地方(部门、企业)筹集20%计1659.12万元,申请国家和省补助80%计6636.5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