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的领导,成立“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新建(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阳开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申忠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绍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朱丽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正聪(市人大副主任)
赵家任(市政协副主席)
李正光(市建设局局长)
欧光彩(市发改局局长)
王德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继万(市审计局局长)
浦绍锋(市交通局局长)
胡云道(市广电局局长)
马显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忠(市宛水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远长(市西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友诚(市双龙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祥富(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李如鹏(市电信公司经理)
陈亚华(市移动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在市建设局,李正光兼任指挥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祥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李培光任副指挥长,建设局总工程师孔祥护任工程技术负责人;指挥部人员由正、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和市级挂钩领导组成;指挥部内设16个“工程管理组”,每组负责1个标段工程的实施和工程质量、进度监管,每组设管理人员3名(组长由由市委、政府每组确定一名科局级领导担任,共16人;工程技术人员从建设局系统内抽调,每组1人,共16人;管理人员由交通局3人、广电局2人、供电公司2人、移动公司2人、电信公司2人、交警大队3人、公交公司2人组成,每组1人,共16人)。
在“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及其“工程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其职责如下:
(一)工程指挥部
负责振兴街道路改造工程的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管;各标段议标工作;组织统一采购和供应青石板、水泥和路灯灯杆、灯具。
(二)建设局
是改造工程实施的主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工程建设。
1、组织编制道路及其绿化亮化工程预算,合理划分施工标段,报工程指挥部审定。
2、负责亮化工程的安装。
3、负责取消现有绿化带并将灌木移栽到环城路绿化带内。
4、清理拆除沿街户外广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政局
负责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四)街道办事处
1、负责沿街单位和住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解决纠纷,引导单位和市民关心、支持工程建设。
2、清理沿街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抓好道路改造工程。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公安交警大队
1、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振兴街道路改造工程期间交通管制方案》,确保车辆合理分流、疏散,通行安全、畅通。
2、改造工程结束后,组织设置交通管制设施、标志、标牌,漆画交通标线。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广电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1、组织制定《管线架空改造实施方案》,并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实施。
2、规范电力、电信、广电、通信电缆架空布设,整改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完成街道亮化设施的安装。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发改局
1、负责及时审查工程立项报审资料,下达工程投资计划批文和项目批复等工作。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交通局
1、配合实施道路改造工程。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审计局
负责工程前置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十)宣传部、广电局
负责改造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单位和市民积极关心支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工程建设情况的宣传报道。
五、组织实施
2008年4月6日至6月20日。其中: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4月6日至10日)。制定《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振兴街道路改造工程期间交通管制方案》、《管线架空改造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的通告》,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报市委、政府审定;完成工程立项报审相关资料报发改局审定;完成工程前置审计工作;完成工程标段划分和议标、定标工作;完成工程材料定价和确定供应方工作。同时,组织启动街道绿化带灌木移栽和清理沿街乱搭乱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等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4月11日至18日)。由广电局播报《关于实施振兴街中段道路改造工程的通告》;由街道办事处入户宣传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工程建设。
3、启动交通管制(4月18日始)。合理分流、疏散出行车辆,为工程的顺利启动、实施提供保障。
4、工程实施阶段(4月20日至6月20日)。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分段、分幅实施改造工程,严把工程质量关和进度关,确保6月20日前优质高效完成工程建设,竣工通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