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捣毁窝点2100多个,批捕传销头目61人
曲靖市始终保持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高压态势,相关部门联合出击,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非法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至今,全市共捣毁非法传销窝点2100多个,遣散非法传销人员上万人次,检察机关批捕非法传销头目61人。
1997年,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开始进入曲靖,曲靖市进行了严厉打击,使之一度时期销声匿迹。但2003年底以来,这一非法活动又死灰复燃并逐渐蔓延,对曲靖市经济秩序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严打不手软。市、县两级于2006年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建立了部门联动的打防控管工作机制。2007年起,又将打传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打传格局。
曲靖市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出租房管理责任书,对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的房主严肃处理。麒麟区还在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招聘暂住人口协管员200多名,协助管理出租房主和暂住人员,实行监管职能前移。各地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从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打传队伍,坚守在第一线,发现一伙、打击一伙,捣毁窝点,遣返人员。同时,在传销人员集中的地点,安排信息情报员,及时掌握这些人活动动向。曲靖市还建立了传销举报制度,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传活动中。
按照侦办传销案件“从快、从严”的要求,曲靖市建立了工商、公检法联系协调机制。工商部门查办的传销案件,达到追诉标准的,做到快速移交,相关证据做到及时转换使用;针对打传工作中取证困难等问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传销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强化证据收集,法院安排专人审理传销案件。针对传销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行为隐蔽的实际,以工商部门“12315”和公安部门“110”网络为依托,加强与举报人的接洽,制定打传实施方案,确保准确及时打击。
曲靖市努力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打传工作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标语、宣传画、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打传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欺诈实质、惯用手段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增强打传声势。并且,通过在传销人员集中的地方召开公捕大会的方式,教育群众,震慑不法传销分子。2006年8月,麒麟区召开公捕大会,6名非法传销组织头目被公开逮捕,5人被判刑;2008年3月,麒麟区再次召开公捕大会,宣布逮捕或刑事拘留传销头目24人。
4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管理局局长王予集一行到曲靖市调研打传工作后,认为曲靖市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明显,探索出了很多打传工作经验。王予集希望曲靖市高度警惕不松懈,继续保持打传高压态势,建立打防管控长效机制,为遏制非法传销向西部地区蔓延作出新贡献。(完)(记者 顾朝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