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目标,个旧市人民法院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集目标任务、管理、考核、监督一体化的审判管理机制和司法政务管理体系,构建了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工作新机制。
一是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各部门定岗定员,明确了领导、部门、干警职责、目标任务,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奖勤罚懒,有利于调动干警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制度上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制定《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从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学习、劳动纪律、着装、司法礼仪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制定《司法政务管理办法》,转变传统观念,实现后勤保障部门从司法事务管理为主向司法政务服务为主的转变,由行政化管理模式向符合审判特点的司法政务管理模式的转变,明确司法政务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对物质保障、信息化建设、接待协调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审判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条件。
四是立足审判实际,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扩大了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实行审判组织专门化,审理方式特殊化,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在实处。(完)(王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