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加强与工商、人事、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掌握监察对象的用工信息,摸清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底数,顺利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活动,有力打击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工行为,净化了劳动力市场的整体环境。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劳动保障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云南省劳动执法年审办法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欠薪1万元以上的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并将其欠薪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在年审工作中主动与工商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协调,把企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与工商年检有机结合起来,掌握注册企业、机关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信息,摸清年审底数。
根据《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暂行规定》(云劳社办〔2006〕169号),临沧市及时充实调整了领导小组,把各县(区)分管领导作为成员,结合实际,本着自愿与推荐相结合,统一组织,统一标准,提高质量的原则,共完成年审户数2715户,占任务的107%。同时,由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共同对获得2006年度“云南省Ⅰ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4户企业进行授牌,并有107户企业被申报和推荐参加2007年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经过审核,14户企业报省厅参评“云南省Ⅰ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工伤保险条例》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960户,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23.2万元,清理整顿4个未经审批的组织,取缔1户违法职业介绍机构,并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非法收取抵押金等行为的单位,及时进行责令改正。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上,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为“2006-2007年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
全年共巡查各类用人单位1647户,占任务的143%,对违法、违规或违章行为采取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措施191件,处理和罚款金额共计15.345万元,其中:行政罚款5.799万元,办理投诉案件72件,办结70件,处理突发事件10起,共补签劳动合同2883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302.02万元,督促社会保险登记389户,追缴各项社会保险29.14万元。案件报备完成191件,结案率达95%以上,分析典型案例49件,占任务的109%。
按属地分配原则把协管员定格在各监察网格中,对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劳动保障基层站(所)开展工作。通过“网络化”监察,新增单位信息312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3686户次,服务劳动者26770人次,服务离退休人员5505人次,报告违法嫌疑82件,协助办案1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8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