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日报讯(记者 刘德祥) 1月23日,记者从丽江市开展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丽江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月23日开始集中开展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会议要求,要结合丽江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深化丽江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会议由丽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和向红主持。
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唐先胜在会上强调,“小金库”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社会和谐;滋生了腐败现象,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深刻认识“小金库”问题的影响和危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切实加以研究解决。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八届四次全会为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把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推动丽江市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清查办;清查范围包括:凡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瞒、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法定账簿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清查对象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各县区,并向下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清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归口抽查和分类处理三个阶段进行,1月23日至2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月15日至3月20日为归口抽查阶段,对自查自纠和归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自纠从宽、隐瞒不报从严”的原则,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要逐步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在集中开展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切实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