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大理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理州结合实际制定积极应对,认真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有力,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确定主要领导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做到不脱岗、不漏岗,防火期内不饮酒,保证随叫随到,快速出动;加大“三情四网”建设,完备情报信息网络,力争做到耳聪目明。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森林火灾的预防纳入森林公安的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大练兵”实战演练的重要内容,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在进入防火期以来,分别出动车辆1000余台次,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深入林区巡查,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稳定了林区治安形势。
二是突出重点、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依法查处力度,切实将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始终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快打击各种故意纵火和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广泛动员、增强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造森林防火声势,形成了“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的森林防火氛围。通过编写宣传提纲、印发宣传广告、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使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扑火基本知识和安全自救常识进乡、进村、进家门、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课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