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以来,德宏州各县市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探索殡葬改革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全州殡葬改革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殡葬改革新局面,对构建平安德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推进殡葬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县市建立了党政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梁河县规定,丧属凡与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按照正常程序到州殡仪馆火化的遗体,火化费用由民政局全额承担,并补助其家属遗体运费600元,无名、无主遗体火化费用由民政局全额承担。
——目标责任明确。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陇川、盈江、梁河等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使殡葬改革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梁河县民政局在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购买了一辆殡仪车,为推进殡葬改革创造条件。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法规化、规范化建设。州民政局草拟的《德宏州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规定修建活人墓的处理办法》已提交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修改完善后就将出台实施。目前各县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盈江县民政局制定出台了《盈江县公墓管理办法》。
——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近年来,全州加大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了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把殡葬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县级火葬设施建设力度。德宏州将在瑞丽市、盈江县建设两个殡仪馆,目前已划拨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州民政局于2007年7月组建了殡葬管理科,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各县市将建立殡葬执法机构,专门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潞西市政府对芒市城区及周边销售殡葬用品的地点进行整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完)(李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