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员不配齐最少罚5万
记者王帆报道 昨天是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昆明市经委乡镇企业局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全市煤矿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乡镇企业局负责人表示,反复整改仍不合格煤矿的矿主,将受重处重罚。其中,不按要求培训复训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矿山安全监督人员配备不齐的最少罚款5万元。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乡镇企业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和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分局联合实施。全程聘请了凤鸣煤矿专家、技术人员,并抽调各产煤县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共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宜良、石林、寻甸和嵩明四个产煤县的50个煤矿,进行过筛式检查,排查全市各类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其中,重点复查石林县过水沟煤矿、宜良县张家窑煤矿和嵩明县秧田梗煤矿等11个煤矿。
“某种程度上说,煤矿安全生产是在和水、火、顶板、瓦斯和煤尘五大自然灾害作斗争”,市经委乡镇企业局煤炭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顶板、一通三防(通风、防火、防瓦斯、防煤尘)、机电运输和排水系统这些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最易发生事故的环节,是安全检查重点。据了解,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全市35个井工矿瓦斯治理情况和安装在这些矿井中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按照规程要求治理顶板、边坡隐患;各煤矿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三超”现象;各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作业是否经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的“三违”现象;以及2006年列入关闭的煤矿矿井关闭情况,重点检查列入关闭的15对矿井是否关死关实。
对此次查出隐患和问题的煤矿,将采取政府和主管部门两级对应监督的办法,分别由市政府和市经委乡镇企业局将整改通知下达到县政府和县煤炭生产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按照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将责令停产整顿,并列入市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