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是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为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打下了基础。
到2007年12月25日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试点到第二批次的5个乡镇共落实自留山170742.4亩,家庭承包山(责任山)221012.19
亩,通过林改,集体林产权得到落实,初步解决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问题,基本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为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打下了基础。
二是增强了群众护林营林意识,以人为本,林业生产力得到全面解放和发展。改革期间,共建立“三防”协会(防火、防病虫害、防盗伐)44个,产业协会7类。涉及林改的44个村委会完善了森林资源管理村规民约,并积极引导群众结合实际发展林产业,群众对“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认识不断提高,“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把山当田一样的耕,把树当菜一样来种”已逐步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一)是通过发展林产业,群众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在林改期间,沧源佤族自治县的群众对发展生态林业经济的积极性高涨,都能结合实际发展产业。目前,沧源佤族自治县正掀起大力发展泡核桃、沙松、膏桐、竹子、茶叶橡胶等等适合于当地气候和地理环境都能产生效益的产业,并成立了相应的产业协会,成为林业生产力大发展的支撑点;(二)是由于林产业的发展优化了农村生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培强了群众大力发展林产业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发展林业产业,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林业生产力得到充分发挥。林改之前,沧源县的青壮劳力纷纷到外地、外省打工,近的就到相隔几十公里的邻县,远的就到山东、安微、河南、新疆、等省打工,而且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做的几乎都是苦力,打工的收入也是微其微,在林改期间,外出打工的人纷纷赶回,开初只是回来行使自己的权力,但后来通过林改工作人员的政策宣传后,大家都纷纷表示,现在政策这么好,在外打工还挣不了多少钱,以其年轻轻就离乡背井还不如现在趁现在政策好多发展点经济林木,提高收入。芒卡镇岩门一组的杨某就是这样告诉笔者,他是三年前到新疆去的,干的活是到一个公路段修涵洞,他告诉笔者,一天挣不了多钱,但还得丢下妻儿不能照顾,现在好了,我要在我家的15亩林地上种上一些核桃,8年后开始挂果,按每亩3230元计可实现年增收48450元。如今的沧源县,这样的人已是数不胜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者掀起了沧源大地发展林业生产力,优化生态环境、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的高潮。
三是加快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为林业生产力的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次林改宣传中,内容涉及《森林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林改宣传动员是一次在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对“涉林”的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法制”意识的建立,对全面发展林产业经济,夯实林产业经济基础,大力发展林产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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