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
古城管理所不懈的追求
十年,弹指一挥间,十年成长的轨迹历历在目,十年征程浸透着艰辛的汗水和成功的喜悦。如今,党的十七大指明了方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具体,建设法制国家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服务工作量还在不断增加,遗产保护、景区管理、城市管理任务越来越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也作出了全面加强古城管理的决策,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能力,我们的机制,差距还很大。我们要努力,我们要做好。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古城管理所决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和因素,加强学习完善机制调配人才,把思想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如何千方百计做好工作上来。进一步发挥好党工青妇的作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努力的队伍,要加强人员调配,加强学习,打造一支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要广泛宣传、争取支持、多方筹措资金,打造一支社会文持、领导放心、工作成效显著的队伍,只有这样的队伍,才会让古城居民、中外游客、专家学者和上级部门满意。
---强化执法工作。过去我们的执法工作保证了我们古城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离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很远,力度和面上也还不够。我们各级人大和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在城市管理、景点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颁布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定,我们只要认真执行好这些法规和配套规定,就能做好保护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目前乱倒垃圾、污染大河、乱停乱放、违章施工现象比较严重,要从重从严处罚;二是要规范执法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从文书的制作发出到具体的执法现场程序,都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要加强法制工作,加强对内部的监督,严格审核每一个案件,坚决做到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四是确保文明执法,做到执法工作以人为本。
---细化管理工作。丽江古城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要认真研究古城、了解古城,在吃透古城特点,充分学习掌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古城内的大物建筑物维护施工改造行为、基础设施改造行为、经营行为、特种车辆通行行为、游客游览行为、垃圾处置行为、排污行为等活动对遗产文物的影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居民生活、游客游览三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依法制定建筑物施工规范,基础设施改造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特种车辆通行规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置规范,文明游览规范,实施好古城内施工许可、特种车辆通行许可、建筑垃圾及特种垃圾处置许可、生活垃圾处置监管、排污行为监管、经营行为审核监管。让古城成为丽江旅游经济发展的王牌,永远是丽江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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