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四种意识"作为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工作中,抓住全县工作重点,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做到关注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协调、同步推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在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四好六强"机关活动。建立"乡(镇)纪委书记活动日"制度为基层纪检干部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搭建了工作平台,进一步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的履行好反腐倡廉职责;三是强化监督意识。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作用,抓好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规定等监督检查,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促进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四是强化协调意识。在履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职能中,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制,加强与各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联系的工作格局,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协调能力不断加强,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完)(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