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讯(记者
纳梦月)昨日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通报了包括云南省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1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5个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5起事故共造成24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13.7万元。通过调查认定,这5起事故都是重大责任事故。
部分地方官员徇私枉法
李毅中对这5起事故发生的根源进行了剖析,严厉批评了部分地方官员徇私枉法的作为。经过调查认定,云南省曲靖昌源煤矿“11·25”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昌源煤矿爆炸事故负责人富源县县长彭志能受到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云南曲靖市昌源煤矿,是国家煤监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已在媒体公告的予以关闭的矿井,但是却被县里以所谓“置换”的方式保留下来,有关政府部门对煤矿整顿关闭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失察。在事故中,暴露出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的煤矿工业管理、国土资源、公安、交通管理、电力等部门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问题。
在对昌源煤矿“11·25”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昌源煤矿矿长严帮汝、昌源煤矿二号井投资人、承包人黄买权、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蒋成辉,涉嫌滥用职权罪的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敖成壁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要求依法关闭昌源煤矿,同时没收昌源煤矿违法所得734.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共计3674万元。
抗拒执法铤而走险酿事故
昌源煤矿“11·25”事故造成32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60万元。而在去年1月,该矿就因手续不全被国家煤矿安监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告为关闭矿井。
李毅中说,云南曲靖昌源煤矿在无采矿许可证、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建设,未竣工验收、未取得相关证照而非法生产。这3个矿都是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下达停产指令之后,抗拒执法、铤而走险,最后酿成事故。
责任部门渎职监管不力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昌源煤矿“1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有关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的煤炭工业管理、国土资源、公安、交通管理、电力等部门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问题。
通报公布了事故调查的主要原因。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明知昌源煤矿手续不全却违规向该矿下发开工通知,明知昌源煤矿属于违规建设、非法生产矿井却研究上报置换保留该矿,且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弄虚作假。
富源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昌源煤矿违反停建指令多次打开密闭违规建设和非法生产的问题监管不力。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明知昌源煤矿属于违规建设、非法生产矿井,却研究同意置换保留该矿,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失察。
富源县、后所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知昌源煤矿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开工建设,却未对昌源煤矿进行查处和取缔。
富源县、后所镇公安部门在昌源煤矿未提交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违规审核、批准该矿购买火工品。
后锁镇人民政府未能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昌源煤矿违规建设和非法生产的违法行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对县煤炭工业局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失察。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富源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关闭矿井方案审核把关不严。
南方电网集团富源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昌源煤矿未能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及完整的相关用电资料情况下违规批准供电。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监察三室在未到矿井现场检查的情况下,违反指法程序下达对昌源煤矿的现场处理决定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