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着眼于提高干部执行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着力解决落实不力、效率不高、办事不公的问题;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真正抓出成效。东川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和区人事局联合制定的《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规定》,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准对上级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消极抵触、推诿扯皮、各行其是;反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办,致使政令不畅。
要增强责任意识。不准在岗不敬业,在其位不尽其责,不作为或乱作为;反对以权谋私或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
要增强集体意识。不准在单位内部或外部拉圈子、搞派系;反对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和本位主义。
要增强执行意识。不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作风漂浮;反对表面应付、实际不执行或执行不力。
要增强创新意识。不准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反对能简不简,能快不快,效率低下。
要增强服务意识。不准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反对工作作风粗暴,衙门习气严重,不为民办事。(完)(唐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