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1日市委联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构建整洁舒适,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市委政府于11月2日在政府招待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参会人员有市城工委主任罗世雄、人大副主任李正聪、副市长杨焜荣、政协分管联系城建工作的领导;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城市工作的领导、建设分局全体人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建设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发区分管领导及物业公司经理;交巡警大队队长及城区各中队中队长;工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城区各机关、厂矿、学校、驻宣单位负责人。
城工委主任罗世雄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焜荣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讲话,对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二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初显成效;三是城市管理法规,规章逐步完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的根本原因:一是规划和基础设施滞后;二是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不畅;三是城市管理者自身存在原因;四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
为切实扭转当前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杨焜荣对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了安排部署:自11月6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各街道整治工作组要采取政策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全面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1、依法查处违法(章)建设行为,规范临街建筑施工场地,规范临街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行为;
2、打击机动车辆非法营运,整顿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秩序;
3、取缔市区主要街道跨街横幅、彩虹门、人行道、绿化带内设置的广告标牌;
4、清理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占道、流动摊点,坐商不归店,确保街道上无占道经营现象;街道社区(建设分局)要变收费管理为处罚管理,及时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特别是西河路两侧);
5、组织人员全面清洗沿街游医广告,做到城区内无乱贴乱画现象;
6、依法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占、乱调头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7、禁止畜力车驶入城区;
8、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沿街屠宰牲畜行为;
9、规范临街车辆清洗场地,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清洗;
10、查处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结点、农贸市场、副食批发市场等地段停放客运车辆、残疾人电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招揽乘客的行为;
11、对西城下街占道经营摊点清理整治,力保畅通;
12、认真抓好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巷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工作,垃圾随产随清,保证凌晨6:00至夜12:00城市主要道路上无暴露垃圾;
13、坚决制止随意排放,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丢废弃物、乱摆乱设、乱吐痰便溺;
14、清理规范“五堆”现象(粪堆、炭堆、垃圾堆、柴草堆、建筑材料堆),确保街道整洁有序;
同时开展“卫生社区”的创评活动,由创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创评标准测评、考核、推荐上报市委、政府表彰。各街道整治成果将由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四家街道办事处、建设局、开发区、工商局、交巡警大队、环保局要履行好各自职责,按照《宣威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意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防微杜渐,出现一桩,查处一桩,制止一桩,保持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六乱”现象回潮反弹。
会上,市建设局、开发区、工商局、交巡警大队、环保局、四家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就此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作了表态发言。市城工委主任罗世雄作了总结强调,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