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园林绿化队
1、组织人员清捡街道绿化带内垃圾杂物,查处向市区公共绿地乱丢垃圾杂物行为,查处乱坐草坪、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2、组织人员检查全市鲜花摆放情况,坚决查处在行道树上拴线扎钉、乱挂杂物行为,对全市绿化物清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绿化物上无灰尘、无蛛网;
3、根据天气情况做好城区绿化浇灌及街道洒水工作。
(五)市政工程队
1、对全市路灯照明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维修,保证检查期间亮灯率达98%以上,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路灯启亮和关闭时间;
2、对全市道路状况进行检查,确保道路平整;对人行道小板积水严重的区域进行处理;组织对排水不畅的沟渠进行清掏,防止雨后污水漫街。
(六)东山、宛水两个公园
1、做好园内环境卫生;
2、组织人员对园内花、草、树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园内花、草、树木造型美观;
3、注意保持公园的水面卫生,配合卫生局和成员单位的工作。
(七)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卫巡察队(按各自辖区组织实施)
1、组织人员全面清洗沿街游医广告,若游医广告在“门前三包”范围的由“门前三包”责任人清洗,若游医广告在“门前三包”范围之外的由我局监察、巡察大队工作人员清洗,做到城区内无乱贴乱画现象;
2、取缔市区主要街道跨街横幅,拆除在市区人行道、绿化带内设置的广告标牌;
3、依法查处市区内乱搭乱建行为;规范临街建筑施工场地,彻底清除临街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4、清理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占道、流动摊点,坐商不归店,确保街道上无占道经营现象;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沿街屠宰牲畜行为;
5、对临街车辆清洗场地进行规范,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清洗;查处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结点、农贸市场、副食批发市场等地段停放客运车辆、人力三轮车招揽乘客的行为;对西城下街占道经营摊点清理整治,力保畅通;
6、认真抓好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巷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工作,垃圾随产随清保证凌晨6:00至夜12:00城市主要道路上无暴露垃圾;坚决制止随意排放,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丢废弃物、乱摆乱设、乱吐痰便溺;彻底清除“五堆”现象(粪堆、炭堆、垃圾堆、柴草堆、建筑材料堆),确保街道整洁有序;
7、清除城郊结合部卫生死角。
(八)信息中心
1、加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
2、配合成员单位做好卫生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检查筹备工作,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请各涉及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听从指挥,务必于8月25日前按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到位,9月1日下午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末全部完成之前,各相关部门必须严防死守,巩固整治成果,尤其是要确保云南省城市卫生检查组要重点检查的四条大街(建设街、振兴街、西宁路、龙堡路)、四条小巷(党校巷、人行巷、西宁花园巷、水泥厂生活区巷)、四个城乡结合部(磷肥厂生活区、东山脚、来宾叉路口、花椒)、四个施工场地(建设东街、文化路、榕峰路、西宁路)、四个集贸市场(开发区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向阳街农贸市场、水果市场)、十座公厕(老电影院一座、保险公司一座、检察院一座、南门街一座、学校街一座、人民旅社一座、工商局一座、乡镇企业局一座、庙山加油站一座)的环境卫生,以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面貌,迎接云南省城市卫生检查组的检查。
今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果,努力提高城市环境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