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113账户”和“中间账户”
据佛山市检察院认定,何丽琼案涉及储户200多户。为证明何丽琼的确存在非法吸存的事实,公诉人收集的证人证言就达150余份。
其中,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镇黎冲村村委会是此次受到非法吸存案牵涉金额最大的一家。据媒体此前报道,该村村干部将村集体公款约7000万元存入澜石邮政支局。在2001年之前,该村在该局共设有37个账户,后来又改成了黎涌老人协会、黎涌洪强物业公司、黎涌委等4个账户。
而据公诉人在法庭上称,在该村委会在邮政局总存款的2.5亿元中,非法吸存的就达到了6400万元。据记者了解,何丽琼案较大的受害人还包括锦月房地产公司、蒙娜丽莎洁具厂、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
据记者了解,之所以能够吸引那么多个人和机构到何丽琼那里存款,主要是何丽琼为储户开出了月息4‰至12‰高额利息为诱饵,并且许诺给介绍人奖金,额度为吸存资金的2‰到3‰的利差。
而当时某些基层邮政储蓄管理上的漏洞,似乎也成为了何丽琼非法吸存的“得力助手”。佛山邮政系统一位内部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当时邮政系统基层储蓄网点的管理很薄弱,内控自律机制缺乏,致使何丽琼有了可乘之机。”
《起诉意见书》称,何丽琼等人利用长期在澜石邮政支局从事吸存资金的业务工作,认识了一批储蓄大客户,同时也熟悉邮政储蓄内部的运作和金融监管上的漏洞。
《起诉意见书》还透露,何丽琼与同案犯罪嫌疑人陈绮丽商定以澜石邮政支局的名义对外高息吸存资金,先存入澜石邮政支局在农业银行福宁支行账户上(账号为438301040000113、438301040000998,统称“113账户”),然后利用邮政储蓄监管不严的漏洞,由陈绮丽违规使用“无折取款”、“双挂”(私自挂失储户存折、密码)的方法,冒充客户提款,将高息吸存的资金从“113账户”转到自己在农行、工行、兴业银行的账户,供何丽琼使用,投资获利后,两人共同享用。
但2004年5月后,邮政储蓄系统升级,并加强了对储蓄业务的监管,取消了公款私存,且加强了对取款的监管,采用了权限逐级审批制度,这给“113账户”吸存资金转移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因此,何丽琼等人一方面继续通过收买部分工作人员套取空白邮政储蓄存折,交由第二被告人陈绮丽自行打印存取款记录后给客户;另一方面由工作人员在客户面前进行虚假的存取款操作,从而使客户误以为资金已存入邮政储蓄系统,但事实上是将客户资金转入二人开设的另一些“高明佳达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等“中间账户”。
一位金融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何丽琼的手法在内行人看来并不高明,如果邮政系统在制度上稍加健全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虽然邮政系统加强金融监管使得‘113账户’失效,但没有从本质上阻止何丽琼使用‘中间账号’套现,漏洞依然存在。”
公安机关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也明确指出,正是由于邮政系统监管不力,才使得何丽琼等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频频得手而未被发现,造成了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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