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了李大伦的买官卖官问题,“李大伦把风气搞坏了,跟个体老板打得火热,经常收受个体老板的贿赂。几乎所有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都给他送过钱。”曾锦春说,“李大伦出事是迟早的事,他台上讲的一套,台下做的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很大。我曾经在李大伦办公室给他提意见说,‘大伦同志,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要容得不同意见,要清正廉洁!’但他听不进去。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的文件下了301个,还是没能防止李大伦这样的领导干部犯错误,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记者获悉,就在发言当晚,曾锦春在会议地点的荷花园大厦向一名老板索贿20万元。
突破口
黄江武被抓,专案组截获其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
决定对曾立案调查后,湖南省纪委的专案组对群众反映曾锦春的数十个问题进行归类和分析。鉴于曾锦春对反映他的问题早有防范,调查组决定打破常规,另辟蹊径,希望找到曾锦春防线的薄弱点和案件的突破口。
据此,专案组确定了“先新后旧,先罪后错,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调查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
按照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对60余个老问题逐个进行审查和可行性分析,为寻找切入点和日后的拓展调查作好准备;另一路则撇开原来的问题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突破口。
此时,再次“双规”了8天后的赵德忠,被释放了。而湖南省公安厅也于2006年7月22日派出了以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为首的三人调查组抵达郴州。
据湖南省纪委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透露,此时,湖南省纪委的专案组经过紧张缜密的摸排,也收集到了赵德忠的情况。
为了及时获取黄江武的直接证据,湖南省纪委调查组于2006年8月10日请省公安厅配合,利用黄江武参与聚众赌博之机将其抓获。经过艰苦交锋,黄初步交待了其请托曾锦春帮忙办理采矿证、干预公安办案和从看守所捞人,与曾锦春密谋打击报复赵德忠,并向曾行贿37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但此后谈话陷入严重的对峙和僵持状态,并出现了异常的翻供情况。调查组分析认为黄江武与曾之间肯定还存在更严重的问题没有交待。
针对黄江武竭力想与办案人员套近乎的举动,专案组有意安排办案或陪护人员与其独处,并取得了他的信任,黄果然中计,用许以重金和电站干股的方式拉拢、收买办案和陪护人员给曾锦春传递信息和纸条,以期与曾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
至此,专案组从中截获了其尚未交待的向曾锦春行贿73万元以及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用于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该矿的暴露,为拓展线索渠道提供了条件。
啃下硬骨头
侦破曾锦春一案,“我们依法讯问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李大伦案发后,2006年8月9日,52岁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接到湖南省委开会通知,匆匆赶至长沙,下车后即被专案组控制。2007年11月5日,这位靠大肆打压媒体和舆论,获得“郴州矿难救火队长”称号的意识形态官员,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19年。李、樊的相继“落马”,又牵出了158名党政干部和商人。
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7·19”专案组实施控制。
曾锦春被抓当晚,郴州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庆贺人流还打出横幅,有一条横幅上写着:“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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