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第二次农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20日上午在昆明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徐荣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大的贡献。
徐荣凯指出,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央总揽全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而作出的一项决策。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将由局部探索及面上的准备,转入全省统一行动、全面实施的新阶段。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顺应农村改革形势、势在必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刻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打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
徐荣凯强调,推进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省委、省政府确定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核心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重点是规范农村税费管理,彻底根治农村"三乱”;落脚点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始终沿着正常的方向和目标推进。为此,要准确把握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要点。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四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一建立”,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建立村内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在坚持政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农业税核定与征收的有关问题。同时,要把握正确的方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在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时,要注意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处理好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做好分类指导,尊重基层实践,尊重群众的意愿。
徐荣凯指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能否得到长期的巩固,关键在配套改革。各有关部门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步调一致,形成全力保证改革整体推进。要全面清理整顿涉及农收费,建立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推进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改革,务求取得实效。积极稳妥地实施教育布局调整,优化农村教育结构,确保必要投入,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县乡财政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支出范围。改革完善农业税征收管理体制,加强征管工作。
徐荣凯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抓紧落实,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改革试点方案审批分级负责制、配套改革部门负责制以及督查指导包干责任制,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为农村税费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会议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秦光荣主持。省委副书记王学仁、副省长孔垂柱、吴晓青出席会议。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县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云南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