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将景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划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景编办发[2006]29号文件,景洪市民政局和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7年11月30日签订了《景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协议》,并将景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由景洪市民政局向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进行了工作移交。
2007年7月开始,市农保办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和农村,以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8个乡(镇)20个村委会和9个单位的参保人进行了走访、调查和核对。经仔细核实、整理,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卡上有1495人609900元,达到领保年龄的有26人10400元(截止到2007年10月)。截止到2007年9月6日,共核对1422人567100元,未核对66人35300元。
根据《审计报告》景审报(2007)12号文件,截止2006年12月31日止,达到领保年龄的共有23人,由市民政局按原计算方式计算出每人每月应兑现养老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办按其计算结果发放。
在下一步工作中计划:由于在工作职能移交前的相关政策已不适应目前发展的需要,因此需逐步摸索、探究适应现在农保发展的可行性方式方法;做好参保人员及缴费金额未核对的66人的核对工作;正常启用《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兑现达到领保年龄的23人的养老金;按照“制定计划、培训干部、宣传动员、组织投保”等环节,认真抓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景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二OO八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