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已于2006年5月25日经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清洁生产制度,依法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了清洁生产的适用范围、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政府扶持、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审核等。该条例明确了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更好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条例建立了政府推动、企业自主的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清洁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条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清洁生产是人类在发展工业中,对日益严重的工业污染长期进行防治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加强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与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生产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其对人类健康与环境的危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