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管局了解到,昆明市近年来加快解决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住房补贴和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确保住房分配货币化,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盖经济适用住房。据统计,截止目前主城区已审核市(区)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1236个,补贴人数5.17万人,补贴面积175.67万平方米,补贴金额10.65亿元。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以及相当一部分困难职工住房状况的不断恶化,住房问题成为职工关注的热点。昆明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解决解决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自2000年12月起,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昆明市按照“先离退休,后再职;先无房,后不达标”的工作步骤,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截止目前主城区已审核市(区)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1236个,补贴人数5.17万人,补贴面积175.67万平方米,补贴金额10.65亿元。市(区)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已完成,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基本完成。
在发放补贴的同时,昆明市还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2007年已对全市五个区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并申请了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五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此外,昆明市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盖经济适用住房让更多职工买得起房。有关部门正按照统一安排计划,统一规划、统一划拨土地、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销售管理的方式,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在新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中,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并出台鼓励政策。目前2008年已公布的昆明市住房建设计划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0万平方米。其中,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40万平方米。
昆明市还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后,允许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进行建设。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房源有多余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今年,计划下达市属困难企业36.41万平方米集资建房计划;各县(市)区下达困难企业44.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目前,市发改委已向市属困难企业下达经济适用住房33.2万平方米,下达五华12.38万平方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