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马玉龙 实习生 任迪)“不久前,永胜县一位姓胡的公民写来感谢信,说申诉10余年的案子妥善处理了。感谢我们,感谢党。”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欣喜地介绍,今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掀起了传达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是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李定达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加大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犯罪等领域,依法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一些严重刑事犯罪团伙和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黑”“恶”势力依法受到从重从快惩处。特别是在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大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进程中,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推行了省、州(市)、县三级检察院统一协调、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制度,开展了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等。这些措施推行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抗诉力度明显加大,先后排查调处了近千件涉案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重点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办案效果各项指标排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工作的重点之一。”李定达介绍,省检察院出台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措施16条》等多个文件和规定,深入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查办了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商业贿赂犯罪,加大力度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等,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在为企业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各级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把维护企业形象、产品信誉、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加注重办案的程序和方法方式;各级检察院把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生产,严肃查办林权改革、土地流转、综合开发和农村教育、医疗、金融改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主要内容,把工作做得更加贴近群众需求。
谈到检察队伍的建设时,李定达说,云南检察系统全体干警与各兄弟民族群众的感情相当深厚。为进一步解决民族地区缺少业务能力强、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的检察人员等问题,省检察院对少数民族干部报考检察机关岗位的条件作了修改和倾斜,要求有招录计划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基层检察院,必须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岗位上安排少数民族干部。此外,省检察院还在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录一批通晓当地主体民族语言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送入省内高校培训学习,毕业考核合格后让他们回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