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陈晓波)“公众法制意识全面提高,监狱劳教场所持续稳定,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全面夯实……”省司法厅厅长施朝兴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抓重点、突难点、创特点、求发展、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强基固本、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的主攻方向,不但形成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作特色,更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省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职能作用。
“特色鲜明”、“亮点频现”,这是施朝兴在回顾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走过的历程时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
“我们结合云南的实际,大胆探索,形成了人民调解独具特色的‘金平经验’和‘师宗经验’,创造了全国广泛关注并普遍推广的法律援助‘盘龙经验’。”施朝兴说,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经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全省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县、乡、村、组的全覆盖。目前,全省已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7000多个,人民调解员23.5万人,近两年来每年成功调解并制作规范法律文书的矛盾纠纷达到50多万件,依法调解的数量和质量明显上升,并呈现出“两高两低”(调解成功率高、反悔率低,法院支持率高、改判率低)的可喜局面,有效筑起了社会“第一道防线”。特别是“金平经验”推出的“以奖代补”机制有效激活了调解员的积极性,而“师宗经验”更是将文化内涵注入调解工作,彰显了人民调解的无限魅力。
“在法律援助方面,我们着眼于解决群众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的问题,让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向社会团体和农村延伸。同时,建立法律援助保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施朝兴说,通过努力,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连年超过万件并逐年上升。这些案件的办理,为群众撑起了一把有力的“保护伞”。特别是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的“盘龙经验”,开创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成功模式。
施朝兴介绍,经过几个五年规划,通过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全省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多点开花”,施朝兴这样形容其它方面取得的成就:“监狱布局调整、司法所建设打牢了基层发展的基础;律师、公证事业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注入了活力;机制、体制改革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这是我们以前、现在和将来都必须坚持的方向和路线。”施朝兴说,新形势下,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将立足于更高的起点,更加注重和谐稳定,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构建平安和谐云南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