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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用为先导 昆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7-24 ) 来源:云南日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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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用为先导 企业信用为重点 个人信用为基础 昆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昆明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诚信工作会议,提出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从今年开始实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到2012年基本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做到“政府讲公信、企业讲守信、公民讲互信。”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为此,昆明市将突出3个重点,统筹推进“诚信昆明” 各项建设工作。昆明将以商务诚信建设为着重点,提高企业信用度。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系统、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引导企业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内部信用管理机制,使信用管理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分配等各个领域,渗透到产品的质量、商标、广告、营销等各个环节。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增强政府公信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信用责任制度和行政失信行为追究制度。以个人诚信建设为攻坚点,提升社会诚信度。形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从特许行业从业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和个体工商业者入手,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调查和报告制度,通过个人行为规范、引导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者自觉重信用、守承诺。

    昆明市将抓住3个关键环节,全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环节一:法规先行,完善信用法规体系。探索建立健全由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组成的结构协调、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的信用法规体系。环节二:整合资源,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快推进“诚信昆明”网站、政府信用数据库、企业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数据库“一网三库”建设,完善网上诚信记录。将三个数据库的信息整合到“诚信昆明”网站。凡是可公开的信用信息都依法公开。环节三:市场运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运用。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行业管理等工作中,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相应制度安排。信用信息集中的银行、保险、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将信用与相关业务联系起来,促进信用产品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

    昆明市将严格监督管理健全约束机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检查网络。倡导诚实守信,构建诚信评价制度、诚信奖惩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利益机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方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昆明将根据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的好坏,在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对失信行为依法披露和曝光,把失信者对交易对象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时失信、长久受制”。

    据介绍,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分“三步走”:2008年,完成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商务、建设、劳动保障、法院、公安等系统和五华区、石林县、嵩明县政府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形成政府、企业、个人信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2009年,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所发展,企业信用管理不断加强,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全社会信用意识显著增强;到2012年,信用市场健康发展,信用服务规范有序,社会信誉度全面提高,全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完)(记者 和光亚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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