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采取"六步走"措施,努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第一步,制定年度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第二步,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第三步,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专题调查报告交"一府两院"研究,有关部门要作出回应。第四步,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第五步,"一府两院"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必须于当年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第六步,在每年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要将上年度"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向大会做报告。(完)(吴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