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刘欣)昨日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地方国有企业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全省地方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影响和危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清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企业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小金库”清查工作,凡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侵占、截留、隐瞒、转移国家和企业收入及本企业管理的资金,未纳入本企业财务会计部门法定账簿、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清理范围。我省清查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地方国有企业从集团公司到所属的下属企业,包括企业自办的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后勤保障等单位都要认真进行清查。清查工作程序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归口抽查、整改、分类处理五个阶段。我省将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惩处。
会议强调,取缔“小金库”并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教育预防是根本、制度建设是保证、管理监督是关键、查办案件是重点。我省国有企业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清查办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坚决斩断权力和利益相联系的纽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