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干部监督,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履职行为,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效能具有重意义。西盟县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把四项制度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唐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文荣为副组长,监察、人事为办公室成员的领导机构。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为更好的实行问责提供组织保障。
(二)开展统计工作,明确问责单位人员范围。按照制度的管理范围,迅速对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进行统计。全县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部门(含县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共44个部门,529人,其中:县属行政机关28个,共407人;县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共38人;乡(镇)人民政府7个,共84人。
(三)大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按照问责制统一部署和安排,于4月7日在县委党校主持召开了行政问责办法等学习培训、动员大会,全县529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学习了《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结办制等四项制度学习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行了逐条解读和辅导,让参会人员明确问责的重要意义。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1、全面推行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2、狠抓学习培训,严格考试纪律。4月7日上午在县委党校组织召开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学习培训后,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对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现实意义、问责范围、问责事项、问责方式、问责程序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三项制度的概念、原则、范围、目标和要求有了更加明确的了解。通过宣传、培训和动员会后,全县共有66个部门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上报《四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县“四项制度”学习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8日组织五乡两镇公务员、县属行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省属部分单位公务员588人进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考试,参考率达100%。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悬挂〈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识牌的通知》,向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行业发放《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识牌66个,要求各部门悬挂在办公楼显目位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局成立了四项制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问责制度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于5月23日对县属30个行政单以位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识牌、考试成绩登记、制订实施方案、完善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政许可集中,与群众联系密切,具有服务窗口行业的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