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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开始推行判后释疑新制度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6-16 ) 来源:春城晚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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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城晚报讯(胡鹏 记者 纳梦月)继院长预约接访制度后,今年6月1日起,云南省高院开始推行判后释疑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不仅案件承办人要向当事人释明说法,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向当事人判后释疑。同时,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提出用制度设计来破解“执行难”的全新概念。

    帮助沟通 6月起推院庭长判后释疑

    “判后释疑是一个很好的制度,是在中国目前历史条件下,缓解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之间对立情绪,对人民法院工作不理解,对法律规定不清楚的一种很好的方式。”许前飞说,这个制度对审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要吃透案情,熟悉法律,更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释明法律。

    同样于今年推行的院长预约接访制度和判后释疑制度有同样的目的。许前飞强调,院长预约接访并不是院长庭长的现场办公,不是启动另一轮的案件审理程序,而是院长庭长亲自到接访室,和对判决有疑惑的当事人释明法律。而要完成这一点,许前飞认为,现行的法院干部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优秀的资深法官往往由于资级待遇的提升,成为庭长甚至院长后就少办案、不办案的情况需要改变。

    破解执行难 研究实事求是的制度设计

    对于众所周知的“执行难”问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认为,审执脱节是“执行难”中的关键点。他表示,对于“执行难”,可以研究更符合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制度上的设计。即,在审判环节、乃至立案环节中,就要求审判人员考虑到案件的执行。比如,在没有立案之前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而对有些激情犯罪或没有造成太严重后果的犯罪,可以考虑从轻处理;特别是涉及贫困地区的案件,可以做当事人以及债权人的工作,尽量考虑按实际支付能力来赔偿,以避免由于审执脱节所造成的案件执行困难,使得有些案件永远执行不了的情况。

    强烈呼吁 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

    对当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问题,许前飞十分支持并在多个场合呼吁,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尽快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办法。他认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实际上世界很多国家都有,绝对不是犯罪分子犯罪,国家替他埋单。

    “政府对社会稳定是负有责任的,如果因为社会稳定方面由于管理、社会建设方面的原因,发生犯罪,使一些社会成员受到犯罪分子人身伤害,这种情况下政府应不应该负责任呢?”许前飞认为,如果天灾和人祸一样,政府应该担起一定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单都由政府来埋。“每一个刑事被害人都应该作为普通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实际上即使这个人不是因为犯罪分子的原因落入贫困最低保障线以下水平,政府也有义务给他最低生活保障。”他说。

    ■ 对话 法院要为投资环境扫清障碍

    晚报(以下简称晚):您一直强调法院改革中要转变观念是为什么?

    许前飞(以下简称许):只会坐堂问案,完全不理会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是不可能的。在社会发展中,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良好的投资环境。如云南法院按照省委要求,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使重刑案件下降明显,就是维护云南形象,就是打造云南的投资环境。现在,我们常看到有一些民事案件,如一房两卖、矿业权转让、土地交易等等,出现了只看谁给的钱多而不惜悔约的情况。在这些案件中,我们云南法院支持什么,对整个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起到的就是一个重要的导向问题。云南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果我们鼓励违约和不诚信行为,将来就是一个判例,谁还敢来云南和云南企业做生意,来云南投资呢?诸如此类的案件云南法院应该如何把握?这就要求我们站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考虑问题,从整个社会的道德、社会秩序、人们法治观念重建出发把握这类案件的判决。

    解放思想就是要讲实事求是

    晚:您怎么看在解放思想中的法院工作?

    许:所谓解放思想不是让思想放飞,既不能畏缩不前,也不能够毫无根据地超前,胡思乱想。尤其像人民法院这样的实务工作部门,解放思想就是要讲实事求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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