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领导电话公布引热议
- [专题]2008年云南“两会”
- 中国毕克香格里拉滑雪节
- 大理:情系困难户 帮扶暖民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经济建设
 
云南省将调整环保收费标准推进水价医药等价格改革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4-29 ) 来源:春城晚报0
【字号  相关新闻 打印】 【Email推荐:
】   【关闭
 

    春城晚报讯(韩 健)昨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军在云南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透露:下一步,云南省将加快环保收费改革,逐步调整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环保收费标准,并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及医药价格改革。

    陈军表示,今年,在加强价格监管方面,云南省将做好5件事:首先,认真落实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各项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和化肥等农资的生产供应,搞好产运销衔接,完善储备体系;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注意防范少数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向更大范围传导;在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的前提下,力争在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将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好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继续完善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管理,逐步调整污水处理费等环保收费标准;切实解决好民生价格问题。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继续推进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改革,取消和降低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云南省举行《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
·日均千吨大米入滇 昆明米价小幅回落
 图片新闻  ::::::::::::::::: 更多>>
“五一”假玩场多 各地大做“花”文章
- 盐津灾区稻田养鱼复生机
- 情暖乌蒙山
- 云南瑞丽举行防治疟疾宣传活动
- 农机购置补贴惠及云南泸西农民
精美图片:   更多>>
丹巴藏寨:空谷有佳人
十大美丽水上奇观
韩雪精美写真 展东方古典神韵
车展上无限风情"洋娃娃"
新华网云南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云南分社和新华网云南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云南频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