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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稳步实施行政问责四项制度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3-29 ) 来源:云南日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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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日报讯(张雪飞)近日,昆明市盘龙区鼓楼办事处调解委主任赵志群到省司法厅去办事,刚进大门,素昧平生的机关工作人员就热情地把她引领到要找的办公室。她还发现,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都放着“首问负责制”标牌,上面详细地写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等。“这样不但找谁办事一目了然,而且也便于监督、投诉。”赵志群高兴地说。

    赵志群的经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云南省施行行政问责四项制度以来机关面貌发生的变化。日前,省政府督查室等四项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分别到昆明市等5个州市和省发改委等20个厅局进行了实地督查,结果表明,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2月25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采取召开政府常务会、党组会、专题会议、职工大会等形式,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各地、各部门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迅速制定了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昆明市制定下发了《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在全市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等八项制度,形成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机制体系。省建设厅结合已经实施的“阳光政务”,将四项制度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细化扩展到厅机关内设机构和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实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公开年度责任目标,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制度。省民政厅建立健全了公开、监督、报告、分析、通报、首问责任登记、检查评比和责任追究、满意度测评和离岗告知等九项制度。省人事厅及时修订完善了《云南省人事厅工作规则》,明确了各处室职责范围,规范了各职级干部之间工作程序,实行挂牌上岗;设置服务指南,并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告。

    全省各地、各部门还结合职责任务和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四项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对全市506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精简审批项目309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流程再造”,平均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昭通市将全市各级各部门涉及到的各项政务、事务作了概述,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经办处室、受理人及联系电话等项详细列出,方便有关单位、个人办事。大理白族自治州在行政机关的办公室推行服务承诺挂牌制,将每间办公室内公务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电话号码公布在办公室门上的服务承诺牌上,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为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全省各地、各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昆明市派出12个督导组,对全市132个单位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曲靖市要求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四项制度,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系统整改。玉溪市将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全市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考核。省交通厅、省统计局、省侨办将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签订了《年度工作责任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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