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讯(记者 纳梦月 陆敏)
工商:开通网上年检 规划:批准前一律公示
国土:审批时限缩一半 公安:取消11收费项目
【核心阅读】
从2月14日开始,昆明市52个部委办局的领导干部将通过媒体,向全体昆明市民,以及在昆明打拼的各路英才郑重承诺,将打开大门接受全社会监督,着力打造新昆明建设所需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很快,昆明市副处以上领导的职责分工和联系电话也将公布,并将集结成册在书店出售。
这样面向全市公民的服务承诺的公开,将成为一个“紧箍咒”,每个职能部门从“一把手”到具体的公务人员,在新昆明建设思想大解放的同时都将受到更加广泛的监督。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时限将缩一半
将19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11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将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在原有时限内压缩1/2以上,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便民服务窗口和媒体上,向社会公开申报土地规划预审、用地报批、土地使用权登记等业务所需的申报资料,以及办事程序、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拟交易的地块和土地供应信息,适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昆明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开通业务咨询电话、局长信箱、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办事及监督渠道。
在2007年的清理基础上,将进一步清理、压缩和精简现有的112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合同、1项行政确认及其他47项行政执法事项,加快国土资源执法责任制建设。
承诺人:周兴舜(监督电话:3184368)
昆明市卫生局
取消《卫生许可证》收费项目
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0项减少压缩到目前的6项,做到所有审批事项办结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昆明卫生网开设专栏,在办公区设置专版,在窗口提供告知单,公示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条件、收费标准等审批要素。
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取消《卫生许可证》收费项目。每半年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两次以上组织检查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对重要信访件、重大违纪案件亲自过问。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助标准,无监管不力、决策失误、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失职、渎职事件发生。承诺人:许勇刚(监督电话:3103128)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各项业务“零收费”
贷款受理,从借款申请人交齐贷款所需材料提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支取受理,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完结,需上报审批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归集受理,单位或个人提供需办理业务资料齐全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降低和提高缴存比例,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归集、贷款等各项业务均实行“零收费”。定期对外公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人:杨琼华(监督电话:3164499)
昆明市规划局
规划许可批准前一律公示
缩短审批时限,将行政审批事项从现有的8项精简为5项,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局业务处室,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业务办理,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对每项行政许可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审核审批。
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布,继续实行行政审批业务办公会公告和专报制度;规划编制成果、经营性建设项目和主要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在规划许可批准前一律进行公示。通过新闻媒介、市规划展览馆、公示栏等渠道,拓展公示范围。
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投诉和举报,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承诺人:周峰越
昆明市宗教事务局
不再设定行政审批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将宗教事务局4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取消,不再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不设置任何收费项目。
公开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服务承诺;公开内部管理事项;公开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认真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不侵占和损害宗教团体的利益,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承诺人:金塔明(监督电话:3167667)
昆明市工商局
开通企业网上年检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将现有的40项减少压缩至9项;缩短行政审批承诺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个工作日办结;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均按即办件办理。
免收两项收费项目,对保留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4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收。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和回访制度;建立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联动和延伸服务机制;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国企改制,“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在办理前置许可或专项审批前,可先行申请“筹建”登记,解决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
实行直接授权登记制;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内资企业,下放到区局登记;由辖区工商所(分局)办理个体登记;将企业年检移交到工商所(分局);开通企业网上年检,方便企业。
在行政执法中,引入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处罚;建立昆明商标信息库,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企业增强商标发展意识。 承诺人:王爱中
昆明市人事局
全面公开人事政务信息
将行政审批事项从21项减少至1项,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按照承诺时限办理。
全面公开人事政务信息,重点是公开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服务承诺;公开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及内部管理事项;公开人事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公开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审、教育培训、毕业生就业和人才流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
在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中不以权谋私;在考核工作中不徇私舞弊,不挟嫌报复;在干部调配工作中不安插亲友,不违反规定;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中不违反政策。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和干部群众组成人事监督员队伍。 承诺人:范光华
昆明市财政局
严格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
财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实施处罚时必须出具合法手续。严格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办理注册、变更、转档,手续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
在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后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投诉人。凡投诉属实的,对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财税法规政策、部门职责、资金审批依据和程序、工作纪律等一律予以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罚款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 承诺人:李冰晶
昆明市公安局
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原有的58项行政审批事项,缩为22项,审批时限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项目,能进入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窗口的全部进入,能与昆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的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有效监督范围。
对原有的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部分免收,保留收费项目13项。进一步完善公安行政执法责任,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标准、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和“警务公开”。
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做到文明、周到、耐心、细致,特事特办、全程服务,使行政审批程序无障碍、审批无阻力。加强对公安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责任追究制,按照“三最三严”的要求,对不利于公安依法行政的行为和做法,进行严厉问责。 承诺人:杜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