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至29日,全省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丽江市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力量,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为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组建以来,始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5年,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两步走”的部署,省纪委、省监察厅对省直27个双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工作对省纪委负责、干部由省纪委直接管理。今年8月,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丽江、大理、玉溪3个州市实行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目前,3个州市试点单位的派驻机构都已挂牌成立,工作运转正常,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汉柏在讲话中指出,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云南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探索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反腐倡廉新路子的重要举措;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发挥好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迫切需要,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李汉柏说,从明年开始,全省15个州市都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开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省级派驻机构也要认真学习借鉴省外先进经验,逐步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涉及体制改革、职能调整和工作关系变化,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要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检验改革成果。他还对如何做好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三是要注意把握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李汉柏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力量,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为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提供有力保证。
丽江、大理、玉溪3州市及所属试点县市区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丽江市主要负责人及16个州市党委副书记和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试点区县纪委书记出席了会议。(李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