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届中国婚俗文化节即将精彩呈现
- 德宏首届国际葫芦丝文化节招标公告
-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
- 云南普洱茶文化中国名山行活动报道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法规文件
 
云南省将出台地方法规规范网络信息发布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7-11-27 ) 来源:春城晚报0
【字号  相关新闻 打印】 【Email推荐:
】   【关闭
 

    春城晚报讯(王云)凡是未经信息权利人许可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今后都有可能被网络拒之门外。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云南省信息化条例(草案)》。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利用网络出售他人商业秘密和故意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非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更好地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条例(草案)明确了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主体、应急处置等内容。

    涉及民众的政务要公开

    信息资源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条例(草案)规定,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设公共性、基础性的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支持信用中介机构采集和整合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

    同时要求制定和完善基础信息资源交换标准和信息服务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指导服务和业务监管,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综合利用。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服务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信息。涉及公共管理、重大政策和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应当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软件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扶持,加强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信息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新。

    根据条例(草案),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制定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在科学技术、技术改造、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引导和扶持相关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要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安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完)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云南省首届青少年计算机表演赛落幕
·云南省高校有了校园网覆盖率达100%
·云南省首例网络发帖涉嫌诽谤罪昨日开审
·新规禁止招聘信息使用月薪面议字样
·带薪年假:享受与上班同等工资福利
·11月起实施新机动车号牌新行业标准
·调查:哈尔滨4成市民不晓“道交法”
·中国和东盟传媒界人士聚会版纳共商合作
·企业非法用工劳动者合法权益亦受保
 图片新闻  ::::::::::::::::: 更多>>
春城喜见红嘴鸥
- 云南哈尼乡村的歌舞
- 篮球――CBA:云南胜浙江
- 昆明小朋友为大熊猫“南南”过生日
- 昆明:“无车日”主干道空气质量好于常日
精美图片:   更多>>
盘点各国奇趣动物
版纳热带景物:一片诱人的视觉
川藏路:高原上的诗行
蓝色星球上的云之舞
新华网云南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云南分社和新华网云南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云南频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