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余 红)14日,记者从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媒体通报会上获悉,6月28日至7月27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广告进行专项检查,被检查出的广告违规率达45%。
从今年6月至明年6月,市工商局、市房产管理局等11家相关单位,将针对昆明市房地产在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重点检查和整治房地产广告发布。该局依照《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地产经纪中介单位、地产广告代理公司、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及新闻媒体,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广告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健康地进行广告宣传。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对利用建筑物空间或其它公共设施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以及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和报纸、期刊、电视、广播发布的房地产广告。
在整治中,查出的违规房地产广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发布广告中没有标明批号或根本没有预售房许可证就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二是户外广告的画面、内容以及用语不规范,使用绝对化语言,如“最好”、“从此没有机会”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目前,通过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案子,违规行为有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