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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7月起实施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7-06-28 ) 来源:云南日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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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日报讯(记者 马玉龙)昨日下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昆明召开宣传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通报会,向在昆新闻媒体通报云南省实施《条例》有关准备情况。

    通报会称,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条例》规定云南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所享受的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进公园等各项优待将于7月1日起具体实施。

    通报会上,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云南省老年人口结构和老龄工作情况,并重点介绍了省城昆明的准备情况。目前,云南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483万余人,长期居住在昆明的有71万多人,各地办理换发《老年人优待证》的工作正在进行。10月1日前,老年人原持有的《云南省高龄老人优待证》照常使用。在昆明,由于公交运输压力较大,特别是上下班时段往往呈现高峰,建议老年朋友出行乘车尽量避开这一高峰,以实际行动支持和谐平安云南建设。

    通报会强调,《条例》的施行,是云南省老龄工作的一件大事,是老年人生活中的大喜事,也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意义十分重大。云南省各级各单位要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把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断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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