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2月9日电(记者屈明光 实习生朱红霞)2006年,云南省三级人民法院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及执行案件225114件,审(执)结20971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7%。其中,云南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10073件,审(执)结9723件,审限内结案率99.7%,连续第二年突破万件大关。
云南省三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毒品犯罪、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犯罪为重点,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158件,判处犯罪分子35917人。去年7月1日起,按照高法的统一部署,实现了死刑二审案件的全部开庭。通过刑事审判,既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加强刑事诉讼人权保护,维护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和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调节功能基础上,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3394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9%,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与此同时,云南省法院还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处理"官民"纠纷,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0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件,有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另据了解,在工作中,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5080件,有力支持了监管机关工作。同时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刑二庭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此外,各级法院还结合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17条,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