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29日电(记者屈明光 何春好)昆明中院行政庭成立以来,行政审判工作逐步走向正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制度改革,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昆明中院开始着力于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认真落实全国、云南省法院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工作要求。要按照全国法院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会议要求以及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行政审判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在三个方面改革创新行政审判制度,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别要坚持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进一步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用以指导行政审判司法实践。依法行政是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题中之义,司法为民就必须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出发保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行政审判不仅要做到实体公正,更要充分发挥审判程序所具有的独立价值。
――强化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提高行政审判司法能力。加强立案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规范司法,积极探索案件的管辖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程序,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重视行政裁判方式的科学运用,法院行政审判法官要深入理解维持、撤销、驳回、履行、确认等裁判方式的适用条件,深入研究各种裁判方式的功效,做到正确适用法定的裁判方式;积极探索和解协调工作机制,昆明市法院行政审判已经成功协调解决了不少行政案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昆明中院制定了《昆明市法院采用协调机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初步思考(讨论稿)》,对采用协调方法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应遵循的原则、范围、程序作了初步拟定,对涉及行政机关中立裁决的行政案件,涉及到行政补偿和赔偿的行政案件以及其他一些适宜协调解决的行政案件,要加大协调解决的力度。
――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四项治理"、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充实调整审判队伍。要配齐配强行政审判机构和人员,除个别偏远地区外,要一律杜绝"一人庭"、"两人庭"的现象,要精心选配行政庭庭长并切实解决进入审判委员会的问题,打造一流的行政审判队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