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讯(黄颖)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在全省抽样调查,今年前8个月,云南省城镇贫困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31.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这是继2002年至2005年城镇贫困家庭收入连续4年下降后首次止跌回升,且增速首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比全省同期平均增长8.4%,高6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的调查资料表明,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涉及收入分配的5大政策,提高了云南省城镇贫困居民家庭收入水平。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
调查资料显示,1-8月云南城镇贫困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同比增长27.9%,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6.2个百分点。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同比增长28.6%,其他劳动收入增长25.4%,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6.6和22.1个百分点。贫困家庭中就业人员大多从事低报酬和临时性的工作,因此政府出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贫困家庭受益较大。
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优惠和救助
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优惠使贫困家庭就业的人数增加,成为工薪收入快速增加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1-8月云南城镇贫困居民家庭在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人数同比增长38.1%;其他各种经济单位就业的人数同比增长两倍;其他就业人员同比增长15.8%。
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补助标准
贫困家庭中,早年退休的人员比重相对较高,因此,增加早年退休人员的补助,贫困家庭反应最敏感。1-8月,贫困家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同比增长1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5.7%。
提高失业保障金标准
自今年7月1日起,全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全省平均调整幅度为12%,执行两个月的效果使贫困家庭失业保险金收入由上半年的负增长转为1-8月同比增长4.9%,随着执行时间的推移,城镇贫困家庭的保险金收入将呈继续增长态势。
出租房价格上涨使财产性收入增长
随着出租房市场价格上涨,贫困家庭为增加收入而减少自己的居住面积,1-8月,云南城镇贫困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2.6倍,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增长2.6倍,出租房屋使用面积同比增长1.6倍。
此外,云南省自7月1日起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受“低保”涉及面广、难度大、资金来源分级负责等因素的制约,提高“低保”标准兑现到位的时间和到位程度将会后移。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镇贫困家庭的“低保”收入将会明显增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