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省政协《关于尽快开发怒江水能资源》的提案举行了面商会。省政协民宗委负责人和省政协有关委员听取了省发改委对提案的答复意见。
这一提案建议:一、省委、省政府应排除一切干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开发怒江水能资源作为云南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尽快开发和利用怒江水能资源。二、正确处理好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落到实处。三、妥善处理好工程移民的长远利益问题。四、移民规划,要保证涉及地区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较大提高,保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保证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五、在开发怒江水能资源中要注意沿江工业废水污染和城镇人民的生活垃圾污染的排放,防止对怒江水质污染。六、认真对待对怒江水电资源开发问题上持否定态度的各种意见,每条反对意见都应当把它作为科学决策的依据,吸取有用的部分。
据介绍,省发改委对这件提案高度重视,并参与了今年4月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的怒江水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专题调研活动,掌握了大量资料,提出了意见和措施。
出席面商会的省政协民宗委负责人和省政协有关委员对省发改委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办理提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提案的答复及面商方式表示满意。双方并就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完)(段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