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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时华,法官。曾办过诗社,编过报纸,作过记者。2003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
近年来在中国法院网、新华网、《人民法院报》、《云南法学》、《审判与法治》、《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昆明日报》、《春城晚报》等发表对外宣传文章、法学论文70余万字,采写的国家女子铁人三项队交通事故案件、公安局长王喆贩毒案件等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承担多个省级法学调研课题10万字的写作任务。有论文入选《基层法院建设理论与实践》、《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多个论文集,在《星星》诗刊、《江河文学》、《青少年文汇》、《云南政协报》、湖南作家网、红网、大河网等发表诗歌、小说、散文、评论共计15万余字。多家刊物通讯员、特邀撰稿人、特邀作家。
曾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云南省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征文”特别奖、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的2005年云南“有效监督论坛”论文一等奖、“首届铜都杯全国校园文学大赛”二等奖等各级征文奖十一次。曾获”云南省法院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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