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祝炳水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明确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而纵观仅用不到300余字所描述的九大目标和任务,只有诸如“更加”、“切实”、“显著”等定性标准,没有具体数字的定量规定。这表明中央对领导我国现代化建设宏观调控能力显著提高,既遵循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又完全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实际,具有很强的约束性和科学性。同时,对和谐社会目标只定性不定量的目标,就是要告诉人们和谐社会目标,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指标,它是涵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指标为一体的综合指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既要加快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总数”的增长速度,又要注重做好“总数”的除法,既要看“平均数”,又要看“大多数”;就是要在寻求以“平均数”代表“大多数”中实现和谐社会目标。
首先,只有“平均数”代表了“大多数”,才能充分体现和谐社会公正公平的显著特征。2005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组织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首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公正公平”就是其中之一。而要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均贫均富”或搞“一刀切”式的统一模式,这显然违背了和谐社会“和而不同”的主旨精神。因为和谐社会也并不是说就没有差距,只是这种差距的底线是建立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而要在“不同”中求得整体上“和”的底线,就是以“平均数”代表“大多数”,而且也只有“大多数”都能够达到整体上的“平均数”,社会结构才具备了长期稳定的基础。如果“大多数”没有达到整体“平均数”,那么说明社会的贫富差距较大,而且越多的“大多数”没有达到“平均数”,说明社会贫富差距就越大。我们要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就是在“总数”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做好“除法”,使“大多数”达到“平均数”,确保社会整体上的基本公正公平。这就要求,在区域发展的布局上,对于哪些已经超过了“平均数”的地区,要继续加快发展步伐,做大“总数”,继续为提高整体“平均数”水平作出贡献;对于哪些在“平均数”徘徊的地区,要铆足干劲,挖掘潜力,力争早日突破整体“平均数”;对于哪些在“平均数”以下的地区,要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其自身发展的活力,力争在外力与内力同时协力下不断缩小与“平均数”间的差距。在利益收入的分配上,对于哪些收入已经远远超过“平均数”的富裕阶层来说,要继续鼓励和保护他们勤劳致富,依法保护其合法收入不受侵犯,并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好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为再次分配,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提供财力支撑;对于哪些收入处在“平均数”左右之间的中间阶层来说,要继续扩大这一人群的总量,通过积极就业政策,提高社会就业率,使其劳有所业,业有所保,力争使之成为“大多数”人群,确保社会的整体稳定;对于哪些收入处在“平均数”以下的阶层,要通过逐步扩大低保人群,提高低保标准,完善社会救助等扶持手段,确保社会公正公平的底线。
其次,“平均数”代表“大多数”是一个动态的参数,要使之成为现实,关键要量体裁衣。和谐社会目标总体上讲,是一个宏观上的目标,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要使之变为现实,关键是选准各自的参照系数,不能要求贵州的“大多数”中的“平均数”都能达到上海的“大多数”中的“平均数”,这种比主观愿望是好的,但不太现实。这就要求,在“平均数”的看法上,既要看全国整体“平均数”,更要看当地具体的“平均数”。对于哪些已经超过全国“平均数”的地区来说,关键要看在本地区内仍有多少没有达到当“平均数”的地区和人数,借助当地优势,加大倾斜力度,确保整体提高;对于哪些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数”的地区来说,关键要看本地区仍有多少没的达到当地“平均数”的地区和人数,在整体实力仍不是很强的情况下,注重兼顾发展,持续加大投入,确保当地“大多数”能够达到当地的“平均数”。在“平均数”的划分标准上,既要跟全国“平均数”比,又要跟自身实际情况相近地区“平均数”比。对于超过全国“平均数”的发达地区的“大多数”来说,“平均数”就要跟发达地区整体“平均数”比;对于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数”的欠发达地区“大多数”来说,“平均数”就要定位在与本地区情况相近的地区整体“平均数”比,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越比越有干劲,越比心态越和谐。反之,则可能会出现越比越没信心,越比越失去平和的心态。
第三,“平均数”代表“大多数”是一个综合性的高要求,要使之成为现实,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辛的努力。和谐社会目标,是一个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一体的综合性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协调发展。这就表明,“平均数”代表“大多数”不仅仅局限于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上要实现“平均数”代表“大多数”,而且在经济增长方式上、环境保护水平上,个人受教育程度上,资源利用效率上等多领域宽层面都必须做到“平均数”能够代表“大多数”,而且也只有这样,和谐社会整体目标才真正能够得以实现。这就要求,当我们在资源利用效率“大多数”的“平均数”都不是很高时,就必须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整体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当我们“大多数”企业污水处理的“平均数”整体较低时,就必须加大治理的力度,确保能够可持续发展;当整体“平均数”能够代表“大多数”,却如发达国家的“平均数”相差较大时,就必须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提升整体发展水平,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