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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城管困局需要强化政府部门的责任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6-09-06 ) 来源:工人日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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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郭振清    ●

    我们注意到,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和执法者已经在尝试着对街头商贩实施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他们以开放宽容的姿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并引导农民进城经营,想方设法提供服务让他们以平等诚信的身份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

    据新华社报道,9月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繁华路段,记者目击了令围观群众气愤不已的一幕:几位身穿“综合执法”制服的人员当街将一外来妹叫卖的商品踢碎后扬长而去,外来妹坐在地上无助地哭泣。许多群众说:“城市执法怎么如此野蛮,太给哈尔滨抹黑了!”“外地来的小商贩不容易啊,怎么能如此对待呢?”许多群众纷纷表示要给那位妇女作证,支持她讨回公道。

    有人可能会说,类似新闻并不稀奇,在一些地方,类似城市管理人员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场景并不少见,这种执法方式一直以来也广受诟病。有的地方,小商贩叫卖的商品被城管人员悉数罚没,有的甚至连拉商品用的交通工具、卖东西用的量具等都被抄走,有的地方采取“围追堵截”、“严防死守”的办法,不许农民进城叫卖瓜果蔬菜。比如此前的9月1日就有媒体报道说,在忍受了一天多的白眼后,市场不让进,路上有人撵,河南省一位枣农一怒之下,将满满一车的金丝大枣,一捧一捧含泪撒向河中……在一些地方,不论是悉数罚没小商贩叫卖的商品,还是严禁瓜农、果农进城直接交易,有关城管部门似乎都是有着明确的“城市执法依据”的,甚至在罚没不成的情况下直接砸烂那些“不配合”的商贩的摊位,也是“理直气壮、有话可说”的。但是,这些都丝毫不能减轻人们对于这种城市管理执法的不满。这也是导致长期以来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和小商贩对立甚至冲突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无疑,城市需要文明的秩序,城市需要规范的管理,城市需要合法的经营。这里,我们并不赞成商贩跟城管人员叫板的做法,更不是主张商贩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都市街头随意违章经营。我们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在保护商贩的“家当”方面,还是在创造条件引导进城农民守法经营、规范交易行为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具有积极努力为之服务的义务。这也是我们今天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就需要相关管理机关牢固树立尊重并保护公民财产权的价值理念。倘若从这个角度看,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动辄罚没甚至砸烂商贩摊位的执法方式及其执法依据,就很有问题了。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利益衡量问题,也就是说,商贩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是否已经严重到了必须罚没乃至砸烂其摊位的程度?或者说,有没有比罚没、砸烂其摊位更好的、更能体现法治精神的执法方式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注意到,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和执法者已经在尝试着对街头商贩实施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他们以开放宽容的姿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并引导农民进城经营,想方设法提供服务让他们以平等诚信的身份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这无疑是值得我们赞许和期待的做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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