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铁朦胧 ●
据《春城晚报》报道:“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和昆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宣传活动。报道上说昆明市将陆续解决13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今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和本地居民子女一样,免收借读费,就近入学,当天的活动中,就有120多名农民工子女报上了名。”
闻之,不禁为昆明市的农民工子女同享市民待遇举措拍手叫好,然而在高兴之后,却又感到了农民工的无奈与社会的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因为,“给农民工子女入学就给予了农民工市民待遇”,这真的是一种很牵强的说法。
农民工对昆明这座城市的贡献已毋庸讳言。然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问题却处于被遗忘的边缘。正是由于不平等待遇的存在,在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上,导致了某些城里人自以为“身份优越”,加上不乏有“排外”心理的缘故,形成了爱用“歧视”、甚至“仇视”的眼光来看农民工。以至,近几年来,一些拥有权力的国家部门对农民工进行各种非法的搜查、对农民工的进入设置过高的门槛和台阶,尤其是一些城管执法部门认为农民工影响了城市市容,对农民工进行辱骂、殴打的事情时有发生。由于农民工不能和城里人一样享有同等的“市民待遇”,他们在就业、住房、入学、保险等都会在不同的城市里受到程度不一的不公平待遇。就像我有一个四川老乡,在昆明打拼了许多年,买了房子,却办不了昆明市的户口,只能永远在这个城市里暂住下去;他那十岁的小姑娘只能入民办学校就读、交纳高价借读费和其它不公平的费用,享受不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待遇等等。其实,我遇到的农民工都出现过这些问题。特别是在今年不久以前还出现了厕视都不让农民工上的怪事来,更别说农民工享受什么市民待遇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社会上对进城农民工问题,最“高度关注”也仅仅是停留在如暂住证、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对农民工遇到天灾人祸时给予一定的关注和帮助等这些相对表面的局部问题上,并没有从“市民待遇”这一政策性规定的根本上去考虑并加以解决农民工问题。
什么叫给农民工市民待遇?他们本该就是这座城市中的一员。据统计,目前中国进城务工的农民有1亿人左右,而昆明市就上百万人。面对这么庞大的一个农民工人群,作为云南省及昆明市政府理应有责任、有义务从大政方针这个高度对农民工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其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立即废除对农民工存在不平等待遇的所有法律、法规条文,全面给予农民工“国民待遇”、“市民待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诸多实惠,如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义务教育等。逐步实现城市市民和农村居民同等税费,从制度上保障每个公民都拥有同等的发展机会、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包括自由迁徙和自由居住的权利、平等接受基础教育权利与职业培训机会、平等就业竞争机会和享有劳动保护权利、享有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社区同等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等等。从而真正实现《宪法》赋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
其实,让农民工享受了一些本来就该他们享受的权益和服务,就称之为“给予市民待遇”,我觉得很这并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是我们长期以来在忽视或者是无视农民工的权益。昆明这座美丽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全市人民的努和力,更离不开农民工努力的劳动;昆明市何时通过立法或建章立制,取消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工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让农民工享有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市民待遇”。这才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的切实有效措施,把农民工当作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宝贵资源,努力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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