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林沧 ●
【现象】:“PK”、“粉丝”、用“表”代表“不要”……时下,新闻媒体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网络语言,让一些不熟悉网络的读者摸不着头脑。
【法规】:2006年3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新闻报道除客观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办法》还明确,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招牌、告示、标志牌等需要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当用规范汉字标注。
【内容提要】:如果我们试图把“偶酱子的菜鸟”(我这样的新手)之类的网络创新纳入文化系统进行循环与传播,它究竟是可以推动我们的文明,还是要展示现代人的智慧?它是智慧的结晶么,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去推广它?
“世界上有一个伟大的国家,她的每一个字,都是一首优美的诗,一幅美丽的画,你要好好学习。我说的这个国家是中国。”——印度前总理赫鲁曾经这样告诫他的女儿。对于华夏儿女,汉字是民族共同的根。创新是一种非常非常好的态度,然而创新的浪潮总是不断的袭来,创新是好事,因为国人毕竟不能时时刻刻开口闭口:我们5000年从前这个那个……
文明没有传承、吸纳、创新,就会萎缩,会潜水,这是我们不可否认的事情。互联网的传播平台让我们兴奋,也让我们迷茫,因为它可以让博大精深与异常肤浅并存。
如果我们试图把“偶酱子的菜鸟”(我这样的新手)之类的网络创新纳入文化系统进行循环与传播,它究竟是可以推动我们的文明,还是要展示现代人的智慧?它是智慧的结晶么,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去推广它?
网络作为文化的产物与表达方式,它的效果并不是虚拟的。它是潜移默化的进入人的思想;并不是大家各自拿出颜料纷纷涂抹在一个雪白的虚拟墙壁上,不是这样的——“网”事并不如烟。这一个顾虑并不是功利性的,因为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自我主张的网络平台上,谁都要说只会导致什么也听不清楚。所以在我们无法完成我们好意创新的情况下,面对民族的根,我们最好还是不要把“偶酱子的菜鸟”载入文化发展与创新系统。
“偶酱子的菜鸟”是谐音模仿的港台版俚俗语言,不在于俚俗语言优劣,而是在于港台的发音不太标准。当然人家并非刻意。可是推广者们却乐此不疲。
“偶酱子的菜鸟”的表达是将汉语的音节用做标注,如同把英文的“早安”,标注成“古德摸您”。其本身的出发点不过是想利用谐音创造一种“小众化”的语境,在港台的气氛里大家做“现代生活”化的交流。
“偶酱子的菜鸟”虽然言之无物,却能够行而渐“泛”,是因为它“言之有料”。“料”是“酷”的意思,是“无厘头”加“噱头”的意思。以后大家觉得“口味”淡了,还可以不断麻辣一点,进行互动的“猛料”竞赛,然后拉人加入,直到无辜的文字系统面目全非的问我们:“我是谁?”这显然有一点亵玩,因为我们毕竟不敢自夸汉字全认识,我们毕竟还不敢站出来表示汉语言没什么大不了,为什么不敢?——我们自己也知道我们是在面对一项伟大的语言系统,我们的认识有限,而且这个系统越来越多的人在用。所以白先勇先生说“‘百年中文,内忧外患’。其一是受西方语言冲击,汉语被严重地‘欧化’,其二是受到网络等大众文化及现代传媒的冲击、渗透与同化。”,这样的忧虑不无道理。
据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正在审议中,其将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将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这是一个泾渭分明的态度,它严格对这三类事务进行规置: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它的排斥的尺度是——“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它所表示的是一种保护,是对文化的尊重,更是致敬!
国家机关公文是政务性的,如果网络语言渗入权威用语,那么是在向世界宣告:欢迎来(政务领域)玩,您看我们玩得正高兴——这种心态在古代是几个为搏一笑的弱智皇帝的通病。他们是王朝的“二世祖”,也是民众的“败家仔”;
新闻报道讲求客观、公正、大众。小众化的网络语言,不确定的能指当然无法入围;
至于教科书,我们只听说过“百年之计,教育为本”的话,没有听说过百年的“偶酱子的菜鸟”,如果传了下去,后人笑起来,在坟里的“今人”都会觉得耳根臊得慌。
作为文化中心之一的上海提出这样的“封杀”举措,极具责任感,同时也具有着现实的前瞻性,这本身也是文化本身的指导、规划功能,是文明出于内在动力的“趋利”避害。而是否有上升到立法监管的必要?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此前甚至是官方的媒体都曾经出现过“网络语言”,这样的出现往往是“默许”的第一步,只要开了头,那么现代人的智慧“创新”将“白花齐放”——我们创作“脑筋急转弯”与“荤短信”的业余队伍时间是充裕的,装备是精良的,兴趣是广泛的;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意思是“禁止”,禁止“网络”背后那种玩的亚文化心态出现在“根”的附近,就好象农夫对待杂草的态度:在你该在的地方,庄稼地里不要来,任何一个农夫都不会指望自己的耕地里长出的尽是草;人们不能指靠“玩”来过日子,就是在“随心所欲”的艺术领域,也并不存在“玩”出来的艺术。
这是“泾渭分明”,也是“粮草”分明。在缺乏尊重而又任何人都可以传播主张与“创新”的情况下,只能如此。那么则要“封杀”网络语言?打倒网络语言?首先要声明,出现一些状况以后就开展“打倒”,是愚昧的表现。法律规定了一个“禁区”,这个“禁区”并不是大到管制私情耳语,它并不苛刻。在我们的时代,除了对互联网宽容,对“看透”的起源与过程也在要求一份宽容。“言之无物,行而不远”是一个经验;剥离智慧的“创新”与传播在新奇过后向人们展示的空洞是看透,这是另一个经验。毕竟,网络语言在“小众化”的语境里,有时也有着其天真、生动的一面。
其次,它属于“私”的范畴。个别时候我们容忍身边几个爱说“粗口”的朋友,甚至还会觉得他们“天性率直”,可是如果我们身陷一百个“粗口”朋友的包围,我想我们第一个神经信号就是——突围!无限的散播“私”是对“公”与“众”的不尊重,当然也是对“众”中之“私”的自渎。法律规定了“公”的范畴,并没有禁止“私”的存在。显而意见的是在网络上自言自语或者公开私生活的空间远远要大于现实或者不现实的极限。当然,在一个讲求尊重的氛围里,可能不一定非要动用法律来“越俎代庖”。
网络语言将行之多远?网络语言且慎重,历史告诉我们,只要是智慧与文明的创新,它会流传。
历史同样证明,公元前586年犹太王国被巴比伦人所灭。犹太人开始2000多年流散的血泪旅行,可是由于誓死捍卫自己民族的尊严与根基,尽管今天散居世界各地——这个民族依然受到世人的钦佩与尊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