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圣依与星辉公司官司事宜,近来媒体关心已久,近日来又成为众多媒体所关注的焦点。针对目前各媒体盛传的诸多版本,黄圣依所在公司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中心特发表声明澄清事实。全文如下:
一、关于众多媒体所提:黄圣依小姐为南京浪淘沙影视公司拍摄《功夫状元》时,星辉公司收取片酬76.9万元,但只付与黄圣依6万元一事属实,但证据取得是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携调查令赴浪淘沙公司获得,而非媒体传言之香港大法官赴浪淘沙取得。
二、黄圣依小姐与星辉公司之官司在开庭当日并未宣判结果,案件推迟至本月26日开庭审理。
三、从未有任何人替星辉公司找黄圣依小姐求和。
四、公道自在人心,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希望各媒体对官司事件做客观真实报道。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中心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