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四:会降低中国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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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快速发展,肯定要牺牲一两代人,我们就是被牺牲的一代。”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和记者私下交流时说。她旗帜鲜明地反对《劳动合同法》,认为将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绝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增长。”孔祥鸿的观点则针锋相对。
陈舒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仅不会降低中国的竞争力,相反还可以促进中国人力资源的竞争力。她说,“中国的经济发展不能再靠低投入、高消耗、掠夺性地使用人力资源。”
陈舒向记者举例,“比如,国内大量的劳动者十八九岁就去从事高体力、低知识的工作,工资普遍很低,用人单位也不进行培训,很多劳动者到30多岁体力不行了,四五十岁时就不了业了。只有消耗,没有加油和保养,只能维持最简单的生存,人力资源不具备再生的基础。这种掠夺性使用,是对我国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用人单位浪费劳动力资源,成本则由全社会来承担,这公平吗?合理吗?”陈舒反问道。
交锋五:政府应该干预吗?
张五常认为,中国经济的奇迹就缘于中国人能吃苦,且劳动力市场的合约选择的自由度够高。《劳动合同法》则干预了合约的自由选择,提高交易费用,可能会导致“双输”的结局,是未富先骄的“让赛”,比日本当年大幅度升值本币还要蠢。
对此,也有专家表示反对。认为如果持续靠低工资来获得竞争力,老板就缺乏进行产业升级的动力,中国经济就跳不出“打工经济”的窠臼。
“劳动力完全市场化,完全由供求决定是行不通的,政府有必要对之进行适当干预。19世纪,凯恩斯就提出政府必须适当干预市场的理论。即便是一般的市场,政府也要通过财政、税收等杠杆来调控。何况劳动力市场本身就存在‘强资本,弱劳动’的问题,劳动者没有任何讲价的权利。在这种强弱不均的情况下,政府的适当干预更是必须的。”陈舒说。从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和《劳动法》15年来的执行情况看,完全靠市场自由调整,劳动力市场就会沦为一个盘剥弱势群体的市场。
交锋六:是否会提高失业率?
陈舒说,考察《劳动法合同法》究竟是一部善良的“好法”,还是一部善良的“恶法”?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看它对经济促进还是促退?二是看它是提高就业率还是降低就业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不会提高国内失业率?至少从目前来看,还不会。有媒体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珠三角很多地方还是用工紧张,并不是很多人找不到工作。
据张鸣起透露,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充分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后,条款已经从最初公布的21条增加到30余条,目前正在分三路向全国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期完成征询工作,以便尽快出台,“譬如劳务派遣工适用岗位标准中的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是指什么,条例都会有详细解释。”
与《劳动合同法》同时出台的还有《就业促进法》。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正式实施。这两部法律都是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此外,劳动部正在起草《工资条例》,今后肯定还会有相关的配套规章出台。
“一部新法出台,引发阵痛是可以理解的。相信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不断贯彻落实,相关的市场主体也会逐渐适应。”陈舒对记者说。(完)(记者
张东臣)